2006年4月26日 星期三

捍衛隱私權

我有不想講的話,就算別人問了也可以有權不回答;我有不想向大家揭露的事,就算某人知道了也不應該大肆宣揚。

只是想擁有隱私權!

煩死了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