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5月11日 星期五

御一人樣﹝下﹞


最後在我只吃了 3 盤膩吉立,但慢吞吞的喝了 4 杯茶,惹來 1 個臭臉的師傅的瞪視、及另 1 個笑裡藏刀的師傅大聲詢問「有沒有特別要什麼東西呢?」詢問,撐過半個小時後,左邊那個害我當伯仁的男生,終於站起來付帳走人了。而灌了太多茶水的肚量,只能再勉強吃上一盤不管到哪裡必點的鮭魚卵軍艦壽司。
 
期間,孤苦無依的我,正好想到了開了頭卻一直沒繼續的這篇,關於二子媽吉野家經驗的回應。也憶起了我閒雲野鶴般的學生生活。
 
什麼時候開始有個一副三寶身體的軀殼,我不是很清楚。不過國中的時候因為每天好幾回的鼻子過敏問題,整天都在擰鼻涕、擦眼淚,頭昏腦脹的唸不好書,長期下來其實也習慣了頭腦老是不清楚。可有些時候,鼻涕成了像開水一樣的質地,整顆頭脹得眼淚直流,什麼事也做不下的時候,養成了我此生以來最鮮明、也是最有毅力的嗜好。逛街。
 
那時我發覺只要不呆在家中,到外面去晃一晃、吹吹風,症狀就會好很多。因為身體不舒服,實在沒有多餘力氣跟朋友同學互動,所以喜歡一個人,不想別人老圍著我關心或擔心,或是壞了其他人的興致。就這樣,我喜歡一個人。
 
有一回,同樣的狀況發生,當我頭昏的連眼前的東西都看不清楚的時候,忽然看見一大群同班好友嘻笑怒罵的從我面前走過,看到我一個人正低頭擤鼻涕時,我忘了是誰問說,「怎麼出來逛不跟大家一起?」

是啊,怎麼不跟大家一起,我還真答不上來,尤其這群人中還有我同班的親生妹妹呢!擦身而過的時候,還是有同學好心的提議大夥兒一起同行,我記得我只笑了笑說些身體不舒服,一會兒就回家了的話。

第二天及後來,見面的時候完全沒有一點點奇怪的感覺,好像我做了件任性的而不近人情的事,可是大家卻都能體諒跟了解,那時在一個人跟一群人之間,我可以依自己的喜好選擇,完全沒有問題的。現在想想﹝當然還要再加上後來同儕相處的遭遇﹞,國中同學真的對我很好,不過現在講這個是題外話了。
 
之後上了五專、大學,反而經常聽到剛認識的同學或朋友,對於我會自己一個人逛街、自己去餐廳享用一頓料理、自己去看電影……做這些很平常的事情,覺得不可思議。我認識的人當中,大部分人都可以獨自做很多事,因此那些對我喜歡自己跟自己相處的驚呼訝異,才真是讓我大開眼界了呢!
 
大學的時候,因為是插班的轉學生,自閉內斂的傾向更為嚴重。國中同學都非常好相處,五專同學雖不是很友善,但也同班相處了五年,突然要到陌生的環境,跟完全不熟識的人同班讀書,其實我是很害怕的。那時也是精神狀況最不好的時候,每天晚上都因為擔憂噩夢的侵犯拒絕上床睡覺,總要撐到曙光出現才願意試著閉上眼。
 
有時後,過於著迷於夜晚時光的我,對於黎明的出現太失望難過,反而更難入睡,就帶著本書散步到大安森林公園,隨便找個椅子坐下來讀。時間到了早上九點多,便開始思考早場時間的電影想去哪裡看,然後把書本、外套收拾好,搭公車去趕早場電影。如果心裡沒有想法,就會早一點點到西門町的麥當勞去,那裡會有報紙的電影版貼在牆上,供顧客參考。
 
大學時期看了好多電影,都是這樣一部部累積下來的,開車上學時聽高怡平、回家時聽台北愛樂,盡量每週在上課前到保齡球館打個幾局。沒課的時候或是假日不是整天關在房裡睡覺看書,不然就是逛街吃飯,或是去民歌餐廳混一個晚上。下課前總習慣到驚聲書局去看看那些因為每天接觸,所以已經很熟了的書本及文具,有時候到唱片行轉個兩圈,然後再駕車回台北。
 
這些保持了三年的習慣,其實現在還是回味無窮,雖然孤單,卻不寂寞。我大三的那一年,妹妹到英國去念書,可以有正大光明的藉口出國去找妹妹玩,後來又因為我自己也到了那裡,多出一些可以自己搭機的經驗,那個可以自由的窩在經濟艙窄小的座椅上睡覺、看電影、看書的十幾個小時,讓我到現在都還是期待長途飛行的機會。
 
如果因為這樣,就以為我是一個個性獨立的人,那可就大錯特錯了。就跟大多數人一樣,不因為沒有人陪,就放棄做很多想做的事。享受自己獨處的時光,換言之有時候便是等同不需要配合別人的喜好,就是自我、孤僻了點的意思。在日本,我不曉得有多少可能不合適女性自己一個人去做的,但我很慶幸從小到大孤獨的過程,沒有什麼社會眼光的阻礙。
 
至今我想要,卻都還是沒有勇氣自己一個人去做的一件事,就是去錢櫃唱 KTV。我想是內心真實明白,自己一個人的錢櫃,應該會難玩到爆吧!







C-マンション

19 則留言:

  1. 其實一個人沒有啥不好 很多事情不見得得要很多人一起才能做 不過就是享受一人獨處的時刻罷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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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to aline,

    對啊!就是這個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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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我喜歡一個人去自助旅行
    常會有同事不相信我是一個人出發的
    他們認為,如果沒人分享旅途中的所見所聞,這些感動都會因此而打折
    的確,有合得來的人一同出遊,是會讓旅程加分
    但我卻認為,不必在乎別人意見與眼光的我,可以自己決定所有事情的我,可以不必顧慮別
    人想法的我,在那時是最自在的!

    刷刷麻的學生生活,真的很特別,很有自我的風格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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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既然喜歡坐長途的飛機
    那就來找我們嘛~ 來嘛來嘛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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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剛看到你的標題才發現~
    是不是應該是"御一人樣"(o hitori sama)啊

    我一直要努力想一件以前都自己一個人做 也被認為很怪的事
    但實在是太久以前的事 金魚的記憶有限 真的想不太起來
    嗯~ 我是第一次去日本時 就自己去了六個禮拜
    (這個聽起來好像沒啥了不起)
    那~ 大學的時候 沒有車
    有幾次就自己一個人走單程一個半小時的路去海邊
    然後在紐西蘭南端冷得要命且沒什麼人的海風中
    坐著看海一兩個小時
    然後再走一個半小時回到住處
    (這聽起來只是像瘋子而已 沒什麼厲害可言~)

    好吧 讓我再努力想想看 看有沒有可以贏過你的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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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親愛的二子媽

    你唸大學的時候,之所以要走那麼遠的路去看海
    主要是因為你不會開車
    而不是因為沒有車,好嗎

    如果你會開車
    那家裡就會買車給你了啊!

    我覺得你過人的地方
    是在於:

    想像出一個清貧的環境
    並且確實的生活在其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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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. 喂~ 主人來把上面這個人捻走好不好
    一直來扯我的後腿

    以前開車都學不會
    還不是因為你很兇
    我才倒個車 倒不出家門
    (因為上一個用車的某人把車亂停在前院的草地上 大樹旁 對初學者也太難了吧~)
    就被坐在旁邊的某人 故意大聲嘆氣 造成我的慌張
    後來還索性對我破口大罵
    這樣誰學得會啊?!!!!

    不過話又說回來 以前的清貧操練有用耶~
    現在就可以完全拿出來用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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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. 我門家前院根本就很大
    開出來並不難

    難是難在
    你不知道倒車時
    方向盤跟車子後退方向的相對關係

    而且你以前開車好恐怖
    我想到我還沒結婚就要死了
    當然會大吼大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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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那應該要在行前說明 就要先說清楚啊
    在行進當中 大喊大叫 司機聽不懂啦~
    (此時你的司機才真的很需要啤酒一杯...)

    況且 倒車速度又不快 哪撞得死人啊

    那有次 我洗米 在量水的高度時
    忽然被你從後面踢屁股 說因為我姿勢很醜 看了就討厭
    這也是跟還沒結婚就要死了有關嗎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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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. 居然還敢頂嘴

    前院那麼大
    倒個車應該很簡單
    所以沒有多說什麼
    不然不要動方向盤嘛
    讓車子從進來的方向出去

    誰知道
    你倒個車會向末路狂花一樣
    置生死於度外

    我是沒受過特技訓練
    不然我就打開車門向外滾

    踢屁股當然跟還沒結婚就要死了沒關係

    就像有的小孩臉很肥,
    走過身邊
    就算沒怎樣,也很想過去捏他臉一樣的

    要算舊帳的話,
    回你自己的版上算啦
    在這吵給大家看
    貽笑大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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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1. 不是 這是在拋磚引玉
    看可不可以引出Ami來清算Ally以前以不人道的權威來支使妹妹的舊聞來聽聽

    使網誌的人氣指數往上再飆一點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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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. 我覺得ALLY 跟 AMI頂多小小鬥嘴
    應該不會像我們家這樣互整
    畢竟就是兩個人嘛
    要是這樣還能互整
    那就應該去考軍校
    當司令官啊

    因為雖然你都跟阿二組成一隊
    不過以我本人以一擋百的能耐
    整妳們是綽綽有餘

    不然你以為我說服你們倆個一起坐在電視troly上推著玩
    再突然一個急轉彎甩尾,
    讓妳們倆個同時甩出跪在地上
    是偶發的喔

    都幾十年了,
    還要我拿這個來說嘴.....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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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3. to 飛羊家長,

    除了在英國之外,
    其實我們有什麼獨自一人自助旅行的經驗、勇氣跟膽量耶,
    可能是之前來台灣的那個井口真理子事件太過嚇人,
    我還蠻沒用的說。
    只能就自己敢做能做的事情,
    耍耍個人風格而已。
    哈哈~~﹝尷尬﹞


    to 二子媽,

    妳走路一個半小時去吹海風的事情,
    早幾年已經被馬克思大肆報導過了,
    當時還頗有英雌惜英雌之感。

    我也曾從學校步行回家,
    花了將近兩個鐘頭,
    只是為了散散心。
    不過當時的同學朋友知道了都罵我,
    原因有二:
    1. 本來不用那麼久的,可是我不認識路,只好遵循公車繞道的路線走,才
    會花這麼多時間。
    2. 隔天就是期中考,書不唸竟然浪費時間去走路。

    後來我也常這樣,只不過沒有走那麼久,而且終點也不是到冷得要命的海邊去吹
    風﹝難怪包括你自己的大家都說你怪﹞,我覺得如果要比怪,就主觀及客觀因素
    來考量,我還是很願意讓賢耶。

    您,就別客氣了吧!

    PS: 標題我已經改了,幸好有你的提醒,可以改正錯誤。日文之於我實在太過陌
    生,怎麼排列看起來都差不多,自然沒看到錯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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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4. to 邱家二姐妹,

    敝人在下我從小就是古意純真又不聰明、不鬼靈精怪的姊姊,
    並沒有辦法搞那麼多花樣去整我妹妹,
    我想 Ami 就算想破頭,
    想找出任何精彩的可以跟你們家媲美的經驗,
    頂多也只是一些自曝其短之妹妹欺負姊姊大逆不道天打雷劈事件,
    這她怎麼可能說出來呢!
    所以你們兩個慢慢吵喔,
    別想我們也會跟著撩下去。

    另外,
    在此特別深深一鞠躬,
    感謝你們兩姐妹的貢獻,
    使得週休二日我正在吃喝玩樂的偷懶時,
    網誌竟然比平時更有可看性,
    我還能說什麼呢!

    只能拜託二位,
    假日時多來我這裡吵吵架、鬥鬥嘴,
    或者也可以聯合二姐,
    來個台、美、紐三地姐妹大會串,
    我會感激不盡的。

    PS: 二子媽,希望你現在的技術可以自由操控你們家的大賓士了。不然在你旁邊
    大吼大叫的,恐怕變成小貓咕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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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5. 哇!這邱家二姊妹也太厲害了吧!兩人鬥嘴的篇幅已經大大超過網誌的原文了耶!真是佩
    服佩服。
    Ally, 妳真的應該感謝他們倆替妳的網誌衝人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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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6. 我現在自認開車已經可以像一般人一樣了
    但是之前我姐來的時候
    我很好心的讓她搭乘我的長程首航
    (從15分鐘路程升級到40分鐘local路程的等級 是為了帶他去鄰近的mall血拼)
    她就給我在那一路不停間歇深呼吸 並抓緊頭上扶手
    或是高叫"紅燈!紅燈" "快煞!快煞!" 以及 "靠左邊一點!"之類的

    不過現在我的自信心是不容摧毀的
    所以我還是老神在在的開完全程唷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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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7. 要不是二子媽要ALLY把我攆走
    我也不會突然火大爆料

    二子媽上面把我講得很像沒心肝的樣子
    說什麼開車帶我去BREA MALL
    我還在旁邊抓扶手、喊煞車

    實情是
    二子媽停紅燈時
    煞車踩得很輕,停下來時超過線
    (當事人辯稱賓士車子煞車很靈敏,踩太重會突然停下來,很危險)

    這樣的狀況當然會讓我這個以前會開車的人
    緊握扶手、希望有個煞車給我踩(像教練車一樣)並口中喊煞車囉

    其實我媽媽問我 二子媽車開得如何時
    我回答說 開得不錯

    所以
    在不危及我生命安全的情況下
    我是很樂意說二子媽好話的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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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8. to Oscar媽,

    是囉,
    所以這件事我是非常樂見其成的,
    你沒看到我都不太敢發表意見,
    就是深怕打斷她們兩個啊!


    to 二子媽 & 桃姨,

    二位請自便,
    繼續慢慢聊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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