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3月26日 星期一

車禍意外事件簿


週末朋友的車子在忠孝東路大安路口跟計程車發生了擦撞,今天車子進場維修,聽說要閉關 10 天才能大功告成,意思是說清明假期那 4 天,她是無車階級的人,可以在家裡睡大頭覺睡到飽。
 
之前我忘了去哪裡上過一堂公司交代非去不可的課程,講師是一個自稱很厲害的業務員,他說開車在台北市難免會有擦撞,通常他都下車笑笑地跟人家握手,然後發放自己的保險業務的名片,如果是自己的疏失造成的車禍,答應保證全權負責,請對方不用擔心……之類的。反正就是要講危機就是轉機的道理,在任何時刻都能把握機會、推銷自己、並且留下良好印象的,才是晉升為 Top Sales 的第一步。
 
實際上,在台北開車,尤其是女生,可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。那些如果開車速度快一點,就會被批評「有勇無謀」;如果速度保守一點呢,就會被指責「唉!果然是女生開的車。」,這些已經是普遍到很多女生都會說出口的歧視,也無需再多說什麼。這裡說的不容易,最主要是指發生事故的時候。
 
據說男生招來同伴的速度之快,比掉一點兒零食碎屑招螞蟻的速度有過之而無不及,幾個男生光是體型跟言語上圍攻一個弱女子已經很嚇人了,再加上全台北市民從小的基礎教育一定有一條:不能多管閒事,那些路人的目光及男性對手的人高馬大,搭配創傷後驚嚇的心情,通常都是被坑的結果比較多。
 
尤其是朋友這次擦撞的對象是計程車,計程車後面還有一部因為沒有保持安全距離的機車,因為車子太古舊,整片鼻子的外殼都掉下來,他們都是男生。30 分鐘之內,計程車那邊的大聯保單位馬上派人過來,機車騎士的父親也不知道從哪裡現身,說真的,男生的向心力跟團結感,的確是我們有待學習加強的。過程中,那位計程車保險單位的人,不斷以銳利的雙眼試探朋友的個性、以各種方式來套話想打探他的意願,甚至一度聯合機車騎士,希望可以聯合次要敵人、攻擊主要敵人,好好大敲一筆。
 
幸好發生事故的時候,坐在駕駛座旁邊的 Ami 可不是省油的燈,前一分鐘才剛撞上,下一分鐘馬上播打 110 報警,預知槓上計程車司機的嘴臉,及恐怖的團結力量,就算凶悍的女子也不免吃虧的情況,一切就等警察來解決。
 
這一切過程我只剛好看到後半段…,聽說原本巡邏的員警不但處理交通事故的經驗不足,講很多白目的話之外,甚至還有跟計程車聯合的跡象,不過我沒看到也沒聽清,只知道很會據理力爭的 Ami 等到了派來處理此次事件的員警到場後,狠狠「糾正」了先前那位沒有水準兼沒長眼睛的警察。「連警察都感破口大罵……」朋友事後佩服地邊搖頭邊這麼說。
 
在這件事情上面,找警察就對啦!雖然時間耗得很長很久,可是溫文儒雅的警察先生總算將該填的表格、該畫的圖、該做的紀錄都做好。順便在最後確定我們雖然等待他化圖表的那 40 分鐘之間飽受機車計程車四人小組威脅,對於還告訴那一個機車騎士的部份堅決不答應理賠之後,告訴那一對機車父子別肖想藉由這個機會揩油啦,因為沒有保持好安全距離的確是他自己的問題,﹝我想那位專門幫計程車司機處理這類事件的專業人士一定很了解,卻還是帶著那對父子對著我們三個女生擺出一副兇神餓煞的樣子,真令人不恥。﹞警察還真是善良人民的保姆呢!
 
幸好有 Ami 在,第一時間打電話找警察,該兇的時候也絕對不嘴軟,整個事件才能在文明的情況下解決。很明顯的,就算是有保險理賠、就算是有警察處理,我們還是沒少看到男性大結盟、想團結一致對付女生的場面,那種撞了車文雅的交換名片還微笑握手的事情,不是給女生做的。
 
我想到當初開著我那台甚至為了省錢沒貼隔熱紙的小 March 時,有兩次很恐怖的擦撞經驗。第一次是才剛牽新車不久,地點是羅斯福路跟某條巷子口,本來我從巷子出來後要右轉羅斯福路,結果看到公車我趕緊踩煞車停住讓公車先過。
 
沒想到很有創意的公車司機,也許是由透明的玻璃窗看到女孩﹝我那時是女孩沒錯﹞跟小孩,突然興起一股奇妙的幽默感;也許是我緊急煞車讓他先行的做法讓他想欺負老實人,總之他車子都過了一半,突然車子往右斜斜一偏,把我的左前面弄凹了一小塊。
 
在車上看著公車緩緩擦過我的小白 March 的感受,至今還是可以回味無窮,我把手剎車拉起來,下車查看的時候,車上的乘客對著我大吼大叫,說什麼找警察來兩邊都要開罰單啦,還有會浪費他們寶貴的時間啦,總之我帶著驚愕的臉色下車,卻招來全車乘客的言語攻擊,受傷的感覺其實更甚於車子被擦撞。
 
另外一次是,到了學校之後才發現花了一周好不容易寫完的報告竟然忘了帶,只好趕緊衝回家去拿。平常不塞車的時間要開 40 分鐘,那時剛好尖峰時間來回大概至少兩個小時,緊張兮兮的我當然是左鑽右閃,期望能準時回到學校交報告。一台不知是被我超車或是擋住去路的司機過於不爽,趁我停在路中央車身斜斜的等左轉的綠燈時,技巧性的撞掉我的右耳。
 
最令人稱道的不是這位司機大哥高超的駕駛技術,而是他裝瘋賣傻的自然派演技,那位老兄故意把我的照後鏡撞掉之後,竟然過了 50 公尺停下車來大罵三字經,在交通嘈雜的路口大家相隔這麼遠,況且我根本沒有下車,可不難猜想除了一些有氣魄的髒話,另外大罵女人開車有多糟糕之類的話吧!我甚至看著他裝模作樣指著車身廣告貼紙上的刮痕,還一副受害懊惱的樣子。
 
兩次的經驗都是這樣,我開著一台完全連動都沒有動的車子,被一台正在進行中的車子擦撞,而且完全都是因為我的錯,包括後來我跟其他朋友述說這個經驗時,也有人完全無法理解一位女性駕駛一兩台製小車,是可以遭受這樣的奇異的對待,認為一定是我的錯。而也是到現在,一位女性開著一輛高級進口轎車,不出事則已,若萬一發生交通事故,也要冒著被「假裝受害者聯盟」揩油的風險。
 
聽很多朋友的經驗,發生擦撞的時候,下車一定要盛氣凌人、潑婦罵街,給人的第一印象一定得是「這個女生不是好欺負的」,否則可就倒楣了。昨天陪朋友去試新車的時候跟汽車銷售員提到這件事,他也贊同碰到這種問題要趕快叫警察,尤其現在經濟不景氣,好不容易碰到一個軟柿子,那些有經驗的計程車保險理賠員、男性駕駛人,很容易用凶惡的態度下馬威,並且把所有罪過都推到女生的頭上,恐嚇叫警察來對雙方都不好並且建議私了,想趁機撈一票。
 
如果環境允許,我相信很多女人寧可做個文靜優雅、溫柔婉約的氣質美女,我們常可見到那些太過咄咄逼人的態度,有時候是這樣被逼出來的吧!不可愛的女生,講些尖酸的話、強悍的語氣跟表情,誰說不是為了自保被迫展現的。駕訓班應該針對女性設計考到駕照後的實用課程,教授一套交通意外事故發生時的 SOP,萬一不幸發生擦撞意外或更嚴重的車禍事故,可以按照步驟解決不幸的意外事件。能用文明的方法了結這樣的事件,這樣基本的要求,目前還是需要一點方法、手段、跟算計,才能做得到的呢!

社會如果再進步一點,可以期待有一天,我們不需要在做個可愛但會被坑的女人、跟當個恰北北卻堅持自己權益的女人之間掙扎嗎?
 





C-マンション

6 則留言:

  1. 以前在台灣考到駕照沒多久,被個騎摩托車的女生撞
    她找了哥哥叔叔一堆人嚇我們
    直接叫了警察
    警察只跟她們說,是摩托車撞車先, 不用懷疑 (爽)
    離譜的是, 那女生是因為闖紅燈才撞到我
    居然找這麼多男生來欺壓堆當時是小女孩的我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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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哇 過程這麼複雜 牽扯這麼多喔
    那真好險有伶牙俐齒 據理力爭的ami在場

    原來是你分析的這樣
    難怪在台灣有次我們開著camry等紅燈時
    忽然有輛同向行駛的賓士A過來撞了我們一下
    對方是個高貴歐巴桑
    一下車先擺個臭臉 一付我們是台爛車 怎讓她的高級車受傷的樣子
    她連看都沒看我們車的狀況 檢查完自己的車 發現沒事 就上車開走了
    我們完全愕然 就看著她開走 (我們的車是有點被撞凹)
    這人顯然很深知 先擺笑臉 就無法全身而退之道
    撞人還擺譜 果然讓我們傻眼不及反應 就給她逃了
    高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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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to ccatoc,

    好誇張喔,
    竟然發生這種事。
    她是整天閒閒在路上亂撞人,
    想要揩油嗎?



    to 二子媽,

    好厲害喔,
    可以做到這麼討人厭的地步。

    而且你們也很強,
    馬上就舉出用開名貴車+擺譜的爛態度,
    來處理並規避肇事責任的例子來。

    聽 Max 說他有位高中同學說,
    大學的時候有天放學,
    在路上被一輛車從後面擦撞,
    她二話不說拉了手煞車就開門下車察看,
    然後破口大罵三字經還猛踹人家的前保桿,
    講得時候還挺得意的,
    果然就沒有被肇事的男駕駛人欺負了吧!

    如果按照我的觀察,
    這個社會上那麼多討人厭的、目中無人的、無理取鬧的女性,
    就都比較容易被原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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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說到這個又是一肚子苦水(我的人生真坎坷)

    車禍當時,一定是要call警察,事後也要call保險業務的
    (插播:除第三責任險之外,人車的意外險也要記得保,且保額不要太低,這樣談判時才有空
    間)
    但是,警察是多一事,不如少一事的;保險業務也跟車廠是共犯結構中的好朋友
    所以,我們自己一定要自立自強,找有經驗的朋友幫忙處理
    除非對方也是心地善良,講道理的好人,不然,吃虧的往往就是我們這些善良百姓...

    至於車禍當時,不論肇事責任在誰,我看過的處理有效方式有以下2種:
    1.不管開什麼車,穿得有多美,車上的拐杖鎖拿著衝下來就對了,最好口中還要大聲罵
    人,這樣才做得出氣勢!
    2.call了警察之後,接著就call救護車!如果沒有人不舒服,有這個必要嗎?相信我,如果
    遇上的是不講理的壞人時,就絕對有必要!並且要記得要把"有人不舒服上救護車"這件事
    寫到筆錄裡....

    以上2點,可能有人會問,需要做成這樣嗎?
    還是要跟大家說,誰都不希望變成這樣,但是為了"保護自己",遇到不講理的人時,這就是
    沒辦法中的辦法了!
    (插播:現在車禍肇事理賠的認定,是講肇責的比例,除非就是自己完全不對,不然理賠的額
    度是看責任大小來分配的.爭取對自己有利的比例,是雙方都想要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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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請問拐杖鎖是現在還有人在用的嗎
    我們從來沒買過拐杖鎖耶
    (莫非就是因為這樣 我們開了三年的Camry才會被小偷偷走...)

    車內沒有拐杖鎖的配備的話
    放小孩去咬人可不可以?
    (不然你們的猛犬借我一隻用用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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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to 飛羊麻,

    真不敢想像,
    這麼深入的心得是怎樣養成的。
    我的前兩次經驗,
    碰到的都是凶惡的公車司機,
    有全車的乘客只想無論如何公車趕快重新啟動上路,
    而我想公車司機無論如何沒有損失,
    更不可能陪我什麼,
    就當作算了。

    對於裝凶狠那一招,
    希望可以不要有用到的那一天,
    否則遇過這樣的事情,
    到時候也不得不拿出來用。
    以上交待事項,
    我會記得牢牢的。


    to 二子媽,

    猛犬那一招可能不行,
    除非剛好遇到怕狗的,
    不然無論是刷刷或可飛,
    都不是會讓人害怕那種捏!
    不然等你回來再一起去買拐杖鎖,
    也許一次買兩支還可以打折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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