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2月5日 星期二

好樣的!日本人。

【 ただより高いものはない 】
 

雖然因為從小與生俱來的仇日情節,讓我顯得好像對東京諸多體驗,總覺得百般不是,雞蛋裡面挑骨頭,平白壞了自己週休三日的小小假期,似乎很蠢。
 
不過,雖然我不愛穿拖鞋、短褲、跟嚼檳榔,當然沒那樣誇裝,對做為一個本土台妹也沒啥興趣,當然主要因為身材不夠火辣的緣故。不敢說自己有多愛台灣,但對那些外國什麼都比較好的智障想法,當然抱持嗤之以鼻的不屑態度,畢竟我覺得我媽生給我的高挺鼻子應該要派上用場。
 
自認為中立跟客觀,所以不喜歡東京的原因,我自己覺得還蠻有道理的,應該是理智到放諸四海皆準的地步。不過當然不是這樣,純屬個人觀感罷了!就像今天早上 Winnie 說的,「有時候就是一種感覺吧!」
 
只是台灣跟日本的淵源比較深,三到四個小時機程可達的距離,也許不太有有什麼對手可以與之比擬﹝我不確定,去過的地方不多。﹞,所以在這件心情上要找到同好,或說同不好,可以認同這樣想法的人,稍微困難一點而已。
 
理所當然,我不是白目到矇著眼睛去旅遊的。從日本人身上,我當然還是不免看到令人敬佩的特質,恰好就是我的行前顧問、那個曾經在日本見習、日文超強的二子媽說的,「日本就是吃吃吃、買買買,非吃不可,非買不可。」吃跟買這兩樣旅遊中最重要的事,在這裡體會到絕妙的道理。
 
我們逛街的第一站,是就近到新宿站的LUMINE,原本只是想要去搬運重貨﹝到shibuya取小布。﹞前先放鬆一下並填飽肚子。發覺裡面的衣飾都是沒有見過但是很貴的日本品牌,這些在地的品牌,可以輕易的單就布料的品質及做工的精細程度看出價錢的差別。一分錢一分獲的實在感,讓人覺得花錢花得很安心。
 
吃的方面就更具體了。2天下來,我們總共吃了10家餐廳,第一家我們兩個就不小心撿到賣龍眼的,從此抓住一個簡單的訣竅―裡面沒有顧客、或是只有小貓兩三隻的餐廳,絕對難吃。依循著這個原則,我們在東京的吃沒再出過問題。難得的是,好吃的地方並不因為上門的顧客多,就開始來擺譜那一套,變得比較貴、或是服務態度不好。所以對消費者來說,同樣的花費,當然選擇比較美味的囉!
 
更令人開心的是,就算是到旅遊指南上推薦的名店去排隊,通常不出15~20分鐘就可以有位置出來,也就是說雖然需要小排一下隊,但不至於像香港那家在蔡瀾美食城的擔擔麵一樣,令人等到不耐煩,浪費許多時間。東京人對吃的喜好是很簡單明白的,好吃就有人、難吃就沒有人要去消費,就算沒有美食情報,也可以輕易找到好吃的。
 
在飲食及購物的消費上面,給顧客百分擺的信賴感,這樣的東京,難怪是很多人的旅遊天堂囉!





2 則留言:

  1. 有切膚之痛的飛羊麻2006年12月6日 下午2:11

    對對對...
    人少的店不要去就對了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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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冷麵的那一篇,
    活脫脫就是附和飛羊麻的回應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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